非洲开发银行是集团的母组织。《建立非洲开发银行协定》在1963年8月4日苏丹喀土穆举行的会议上采纳、开放供签署。
此协议于1964年9月10日生效。银行自1966年7月1日开始运营。它的主要作用是为本地区成员国的经济和社会进步作贡献,无论个人还是集体。
自2016年2月29日起,非洲开发银行的法定资本被80个成员国认缴,这些成员国由54个独立的非洲国家(本地区成员)和26个非洲以外国家(非本地区成员)组成。
本机构的资源来自普通资源和特殊资源。普通资源包括:
• 法定资本的认缴额,部分可赎回,以保证ADB借贷义务;
• 发放ADB贷款后收到的还款资金;
• 通过国际资本市场上的ADB借贷筹集的资金;
• ADB贷款衍生的收入;
• AfDB 收到的其他收入,例如来自其他投资的收入。
根据《建立非洲开发银行协定》第8条,AfDB 有权设立和受托管理符合其目的和职能的专项基金。根据此条款,AfDB 于1972年联合非洲以外的国家成立了非洲开发基金 (ADF),于1976年联合尼日利亚政府成立了尼日利亚信托基金 (NTF)。其他专项基金和信托基金包括:
• 阿拉伯石油基金;
• 非洲干旱和饥荒紧急援助专项基金;
• 专项救济基金。